中国驻登巴萨总领馆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通知
2024/01/25

为进一步便利领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业务,自2024129日起,中国驻登巴萨总领馆(下称“总领馆”)与国内公证机构(下称“公证机构”)合作,推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方式。总领馆仍可直接办理非重大财产处置类公证。现就总领馆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当事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并在总领馆领区(巴厘省、西努沙登加拉省、东努沙登加拉省)长期居住,持有效居留证件(KITAP/KITAS),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

(二)公证书拟在国内使用,公证事项系我馆无法直接办理的,且当事人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三)可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包括: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重大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指纹、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身份证、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职业资格证书、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文本相符、证书(执照)公证等。最终是否可予办理由国内公证机构决定。

(四)当事人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可以向当事人国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按照《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二、实施安排

(一)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由公证机构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

(二)如公证机构确认可以受理,当事人向总领馆提交申请材料。我馆通过线上初审、预约到馆方式,为中国公民提供领事证件服务。线上初审须提交如下材料:

1.《驻登巴萨总领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须知》(附件一)

2.《驻登巴萨总领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附件二)

3.本人护照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有效居留证件(KITAP/KITAS),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复印件

(三)总领馆经审核确定可予办理后,通过领事证件服务电话、总领馆邮箱与当事人、公证机构共同商定办理时间。当事人须本人携带办理公证相关材料和护照、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领馆领事证件大厅现场完成公证程序。当事人需承诺知晓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并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视频公证开始后,当事人应按照公证员的指导完成公证程序。公证全程以公证员为主导,当事人根据公证员的要求,亲自操作系统,远程回答提问,在线完成办理。总领馆领事干部全程在场,协助公证员见证当事人自愿办理公证,确保其意思表示真实、不受胁迫,并协助见证其现场(电子)签名等。视频公证过程中,各方参与人员均应使用规范用语。

(五)视频公证结束后,当事人直接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公证费由国内公证机构按照当地公证收费标准收取),与公证机构商定取件方式、进度查询等事项。总领馆不就视频公证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如公证机构需当事人提交办理公证书面材料等,由总领馆协助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向国内邮寄,并请当事人签署《邮寄承诺书》(附件三),邮费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可根据邮寄承运部门有关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丢失、损毁等赔偿条款自愿投保,如发生纠纷,由当事人自行与承运部门协商解决。

(六)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交的公证申请表复印件、当事人按要求向总领馆提交的材料、签署的权责告知书和承诺书等,以及处理申请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均按规定存档。

三、补充说明

(一)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最终是否可予办理由国内公证机构决定;

(二)对所填写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以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及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法进行核实。如因当事人不如实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因条件所限无法核实到有关信息的,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

(三)总领馆领事官员将全程在场,协助国内公证员见证当事人自愿办理公证及现场(电子)签名等;

(四)当事人须具备熟练使用手机操作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基本能力。视频公证办理过程中总领馆人员不能协助申请人操作手机、回答国内公证员提出的问题,也不能提供翻译服务;

(五)国内公证机构、总领馆将对申请人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全程录音录像并按规定存档。申请人对公证书内容有异议的,应向国内公证机构提出;

(六)目前总领馆办理的公证事项可继续按现行要求在馆办理。

、总领馆地址及联系方式

领事证件服务电话:0062-361-239901

总领馆邮箱:dps@csm.mfa.gov.cn

领事证件大厅地址:Jalan Tukad Badung 8X, Renon, Denpasar Selatan, Kota Denpasar, Bali 80226

、司法部遴选及已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的公证机构名单(2023年5月,持续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