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持异议领事证明
2022/12/01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理领事证明指南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公民办理领事证明(如各类不持异议证明等)下列三步即可:

  步骤一:将护照信息页、有效签证页、有效居留许可以及其他有关申请材料扫描发送至总领馆邮箱:dps@csm.mfa.gov.cn,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及申办事项”。总领馆初审后,一次性告知补件材料。

  步骤二:初审通过后,总领馆通知申请人邮寄原件。

  步骤三:总领馆审核原件,签发领事证明书,并通知您到馆领取。

  以下为现场办证指南,仅供在线办理参考,详情以邮件答复为准。

  


结婚不持异议证明

     在印尼居留的中国公民与印尼公民在印尼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应印尼民政部门要求,中国公民可申请办理《结婚不持异议证明》。使领馆不为临时或短期来印尼中国公民办理《结婚不持异议证明》。  

  【申请材料】  

  1、当事人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证明申请表》1份。  

  2、当事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有效印尼居留许可(需两年以上KITAS/KITAP)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当事人未婚公证(出具日起6个月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且相关公证须经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印尼驻华使(领)馆办妥双认证  

  5、当事印尼方身份证明(护照、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6、当事印尼方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穆斯林的单身证明须由本人地方宗教事务处KUA出具;非穆斯林的单身证明须由地方民政局Disdukcapil出具,不受理非KUA或Disdukcapil出具的单身证明)  

  7、当事任一方如系离婚,须提交本人离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婚姻状况声明书》1份。

    9、当事人入教证书及双方宗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双方各手写一份相识经过并签字、签日期(内容:认识时间、如何认识、交往时长、双方沟通语言、双方职业、是否见过对方家人、是否了解对方家庭情况、印尼方是否去过中国、婚后是否拟在印尼生活等)原件。

    11、总领馆在初审后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要求出具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在印尼居住地,按中国驻印尼使领馆领区划分,本人亲自前往有关使领馆递交申请。  

  2、当事中国公民如系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须提交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3、有关未婚公证(或《未婚声明公证》)有效期为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请办妥国内双认证后,及时办理《结婚不持异议证明》。  

  4、当事双方须同时到使领馆申请。  

  【办理时限】  

  领事官员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出具领事证明。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交费取证】  

  1、请在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如有)或使领馆电话通知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公证书。  

  2、领事证明免费办理  

  3、请及时领取领事证明。超过3个月不取,将作销毁处理,并将影响申请人今后办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